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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与供应链金融是我国当前转型过程中,国家与企业共同的选择,其核心在于让金融由虚转实,回归金融本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融资租赁与供应链金融差异有哪些?又如何去融合这两者的差异?
融资租赁与供应链金融差异主要有:
1、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不同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主要是由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开展的。融资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向供应商采购承租方所需要的设备,然后租赁给承租人,赚取采购额与租金收入的差额。当然融资租赁业务也涉及到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其他金融或非金融类机构,但较少涉及供应链的成员企业。
融资租赁是比较单一独立的经济实体。 而且融资租赁公司的服务对象不限定在某一行业领域,只要对融资融物有需求的中小企业都可以成为该公司的服务对象。一般融资租赁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有两个方向:一个是向大而全的融资租赁巨头方向发展,该类融资租赁公司会不断的扩大其业务领域。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融资租赁公司会出现在市场竞争当中,但社会的资本增量在短期内增幅不大,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规模不大,资产有限,市场当中除了少数的大型的融资租赁企业之外,大多数的融资租赁公司都是资产规模有限的中小型融资租赁公司。该类型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方向就应该是发掘利基市场,深耕于某一细分行业。
供应链金融: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主体是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核心企业的类型千差万别,不同的供应链其核心企业不一样。
不同的供应链是由不同的成员企业组成,拥有不同的核心企业,其供应链金融的业务主体便有了差别。供应链金融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由核心企业作为担保,向供应链当中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额度的一种融资模式。主要有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等等。资金的提供方往往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方是供应链当中的核心企业,主要是通过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来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不同
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购买融资标的物,再租赁给中小企业使用,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回本并赚取一定的收益。这些标的物往往是中小企业亟需的设施设备,这些设备能够给中小企业创造一定的价值,是中小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小企业知道一旦违约,融资租赁公司将收回融资标的物,毕竟融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融资租赁公司,收回之后对中小企业将造成致命的打击,没有了用于生产的设施设备企业就会停工甚至破产倒闭。
因此,中小企业对待融资租赁公司相比供应链金融其主观违约意愿会比较低,因为其违约成本过高。正是基于这一点,承租方没有掌握融资标的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才会小。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在审批项目的时候会比较谨慎,会将一些不符合其要求的中小企业排除在融资租赁服务之外,以减小风险。并且融资租赁是采用逐期归还租金的方式回款,融资租赁公司的回款有保证,只要企业不出现较大的危机,每期一次的租金收入就能够得到保证。
供应链金融:对于供应链金融来说,无论存货质押融资还是应收账款融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都比较大。这些资金都是在产品售出之后企业有了实际收入时才会归还银行等融机构的贷款。虽然是封闭式信用贷款,但贷款的归还是来源于销售回款。而企业的销售情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给授信方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都可以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两者可以进行融合发展。
我们都知道,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的最大受益方其实都是中小企业,而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来自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因此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最终用途都是一致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将融资租赁和供应链金融进行协调发展,以减少分块化发展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大的问题产生。另外综合协调发展也能够减少银行等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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